问题答复

然: 东莞移动采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订立携号转网需支付95%违约金,该行为等同直接限制了吉祥号码携号转网的权利,严重侵害了公民自主选择运营商的权利。东莞分公司对协议内容中该条款的字体没有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不能视为东莞公司履行了提示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第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消费者主张取消该条款及相关协议。
答: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查证情况】经核查,号码135****3333已在2020年9月24日在营业厅办理吉祥号码开户,开户时已有说明如提前解约需赔付,用户当时已确认签名。 【回访情况】我司于5月30日电话联系用户,根据查证解释,用户要求携号转网,已解释需到东莞指定营业厅赔付再解约,用户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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