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旺旺: 请问:我们农民工在工厂离职结工资时而我们工资为什么要等半个月一个月时间,到人力资源局反应你们答复是劳动仲裁 ,像我们为了几百一二千元去打官司我们农民工伤不起 ,你们不可以加大力度直接到厂方力查处吗?
答: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企业在员工离职时未结清工资是违法行为,您可以到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服务站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到所属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进行举报,要求工厂立即支付工资,我们将派出劳动监察员前往企业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