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村村民: 市领导你好,东莞市谢岗镇新青经济联合社,是个农村组织,都是集体土地。整个村因历史原因集体土地都是被登记成“国有土地证,划拨住宅用地”,由于几十年的房子已成为危房,危及到生命安全,多年来一直向政府申请重建。多次与镇街的农村农业局申请报建与沟通,答复是:“不属于农村农业局审批管理范畴”,致使农房报建不成,目前还住着破烂的旧房子。。在此咨询一下领导:按照目前的政策,一、国有土地证能不能报建?二、该村内的国有土地证,能够参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进行报建审批??望市领导给个权威性的解答。谢谢
答: 您好,经联系谢岗镇和您所在村(社区),对于您所反映问题,镇政府及村集体高度重视,多次召集镇相关部门进行加急研究处理,有望于近期尘埃落定。鉴于该问题涉及成因较复杂,涉及村民切身利益,镇村亦希望借此机会彻底化解,在土地权属、土地规划及相关程序上需要一定时间,此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村集体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