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嘤嘤嘤: 问题一:《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究竟何时出台,几年时间难道还不够充分准备吗? 问题二:无房屋的无证宅基地(政府当年没有统一办理土地证,现有村委会权属证明),符合一宅一户如何申建四层,自2020年新政策开始后该问题已经太多市民反映却没有得到实质有效的答复,现亦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难道政府部门漠视民生问题?
答: 您好,1、《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属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主要解决的是农房中历史遗留的用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如有最新消息,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敬请留意。2、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二条:办法所称农民安居房(以下简称“农房”),是指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农村村民建住宅,在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基础上,可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报建。“无证宅基地未建房屋”属于空地,需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才能报建。村委会权属证明不能代表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建议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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