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求简批: 目前农房报建困难多多,特别是几十年前无土地证建的群众旧农房,需要拆旧建新来改变居住条件,来美化环境,来增加财产性收入,但是,无土地证不能报建,我们已经有旧房子,政府又丈量过我们的房屋。政府不办土地证,叫人家怎样办,为何报建不能根据(政府丈量过)旧房作证据
答: 您好,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报建农房需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才能报建农房。若要拆旧建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一条及我市关于完善用地手续的相关规定,需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报建。关于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建议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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