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dgsw: 我是一名代理记账人员,接触税局较多,东莞国税的各方面整体在上升,从窗口到专管员、股长、局长。在接触中,确实感觉到做为企业有时很难做,大家想想,新开业不到一年,要盈利缴企业所得税,这不是逼企业做假账吗?下厂检查,当然企业是怕的,会计工作做的再好,也有不对的地方,如厚街国税说的用二手纸粘贴原始单据就是有问题,不行?好,企业改,企业不送红包行吗?还有部分税收协管员,更夸张,好似税局是他家的,跟着下厂,狐假虎威,税收协管员在东莞国税人员的形象最差,最敢拿、卡、要......(因征管系统能查出本人登记手机号码,故不能留真实的,望谅解)
答: "近年来,为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我局根据上级规定的税收征管规程,多次组织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包括实地调查事项的清理和简并,要求涉税事项的办理操作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对涉税事项的操作进行公示。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主要由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实自行申报纳税。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监控。对存在纳税异常如连续亏损、连续零申报等情况,可向纳税人质询评估。质询评估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纳税人能通过有关资料证据清楚说明问题,消除疑点的,评估即可结案,并非一定要补缴税款或下户检查;如异常较为严重,纳税人不能清楚解释的,也不能提供材料进行说明的,则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检查。通过纳税评估,可减少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正确造成的申报错误,帮助纳税人自行纠正和调整,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我局要求企业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不会一刀切要求企业盈利。企业自行申报后,税务机关在管理中会运用一些预警指标包括亏损指标进行监控,综合企业的开业时间、所属行业、销售收入、是否连续亏损、是否跳跃性亏损等情况判断,筛选出疑点企业进一步核查。对于疑点企业,若经核实后其申报情况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只要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即可。 协管工作方面:根据《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东府〔2005〕165号印发)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市税收漏征漏管户问题,全面真实地掌握零星小额税源状况,建立长期、高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市政府于2005年在各镇区及属下村委会设立了税务协管中心及税务协管站,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税务部门清理漏征漏管户、纳税人异常情况巡查、纳税人基础资料核实、对欠税进行催报催缴、派发税收宣传资料、传递涉税文书等工作。税务协管人员无税收执法权及行政处罚权。为加强税务协管队伍的管理,推动税务协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市税务协管部门制定了《镇区税务协管中心(站)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了工作守则、廉政建设、考勤等要求,明确了不准索取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物品。 如果发现我局税务人员和协管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请及时向税务部门或市税务协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