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一只吖布: 请问贵局,我南城区蛤地社区的总体规划图到?出了没有。整个南城区就蛤地片区的规划迟迟没出。我社区还需不需要发展的。蛤地社区新农村和水涧头一样是当初第一批纳入三旧改造的村。20几年过去了,新农村因为这个三旧改造无法申请对房屋的重建,改建,加建。20几年前什么样现在什么样,还让不让村民发展了,周边的村该建该起的都有了,唯独我这条第一批纳入三旧改造的穷村。这个三旧改造,已经送走我村一批人了。我村还能发展?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一、根据与南城街道相关部门核查,蛤地新农村项目是存量村企合作旧项目,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旧项目”处理措施》(东自然资〔2019〕431号)及相关文件,该项目通过磋商交易确认主体的期限已过。后续该“三旧”改造项目相关的最新规划由镇街负责统筹编制,再报市相关部门审批。 二、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的第七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镇街在辖区范围内划定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禁建区为近期计划实施拆迁型城市更新项目等需要节约集约用地的片区。禁建区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限建区原则上为目前城市更新条件尚不成熟、但未来具备城市更新潜力的区域。限建区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经批准改建,原则上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2倍,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对于名下只有1宗宅基地,且为无房、简易房、危房或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的,允许在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内改建或重建农房,确需新建的,应由镇街或村(社区)在可建区范围内协调置换宅基地。 三、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的的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农房建设的审核批准,不得下放、委托审批”。建议群众向所属镇街反馈并查实相关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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