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请问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后,可以在哪些范围内立法?我们老百姓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表达立法需求?
答: 您好,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后,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3个领域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您可以通过“东莞普法”公众号、市司法局网站、中国东莞网站、东莞日报等平台向市司法局反馈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同时,市司法局也在推动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深入基层听取民众意见建议,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