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咨询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资料?
答: 感谢您的来电。办理护照所需资料如下:1.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照片规格:48mm×33mm);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3.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失效重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下简称“护照”)的还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4.申请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5.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或旧护照的个人身份信息与现在不一致的,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7.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8.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另外,当前疫情仍处于全国大流行阶段,病毒不断变异,出境存在一定的染疫风险,外防输入的形势依然严峻,全国移民管理机构坚持实施从严从紧的出入境管理政策,持续引导内地居民非必要非紧急不出境,对于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及有组织劳务派遣、就业;从事商务、科研、留学、考试、学术交流活动;就医、照顾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亲属丧事、照护老人儿童孕产妇、参加亲属婚礼毕业礼、家庭团聚、处理境外突发紧急情况等必要事由以及其他处理紧急个人事务的,提交相应事由的证明材料后,移民管理机构将及时审批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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