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叶女士: 科技局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时是否必须满足所有条件?
答: 一、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历,或曾在行业领军企业担任中高层职务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市场规则,有较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二、申请人为企业主要创始人并担任高层职务,在企业中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股份的20%,投入企业的实缴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尚未在东莞成立企业的申请人,须承诺在入库通知下达后6个月内按上述要求完成企业的登记注册。 三、申请人携带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技术水平获得行业认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在较短时间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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