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U.M.A.L.E: 序言 关于做好户外广告安全的工作,经过城管部门的努力下,相关工作逐步在有序地进行中,大家的努力有目共睹,也取得了一定的良好发展和管控。规范申报目的是好的,但是在一系列的工作流程下还略显生硬、不够细致,在民生方面,由于宣传、信息办理沟通不畅,给商家、生产单位带来不小麻烦,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下,生意本来难做,商家为了顺利开张,在户外广告环节上,又给相关部门阻止,开张日期只能延后。 问题如下: 1、户外广告申报窗口太少:1、“东莞数字城管”已注销,无法查找到相关办理手续的窗口;2、政务平台,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的网页申报;3、12345政府热线网页端,只能在线填写咨询,获取相关办理信息、流程,得到答复的时间较长,效率不高。 2、全市的中小型户外广告申报流程能否统一标准或某区域补充标准? 问题:每到一个镇区都有一套自有的办理标准,全市规范操作不够统一,比如南城区,在CBD商圈内,可以列举相关补充细节加以规范。 3、中小型户外广告申报如何界定?任一边不超7米面积不超10平方属中小型广告? 问题:现在的临街商铺单间门面宽度均超3.5-4米,单间商铺经营当然不会超过7米,但是一旦两间门面同时经营,招牌长度肯定会超过7米,即按大型广告审批流程来做? 4、任一边超过7米面积超过10平方属大型广告,就要提供蓝图? 问题:蓝图包含了哪些资料?蓝图设计单位必须是有设计资质公司和拥有设计执照资格人员盖章确认?同时,需要通过有审图资质单位上传?这里的流程太多不明确的东西,设计费用、审图费用奇高,给商家带来一笔不小的费用开支,当中的费用可能比设置户外广告的材料费用还要高。 5、以上的规范操作,给老百姓在经商过程中,设置了门槛的同时,同时滋生了一批从业于“户外广告审批”业务的人员,他们与城管队伍中的一些管理人员协作敛财,存在官商勾结的贿赂、腐败行为。 问题:1、莞城区湖南佬图文店,在社交软件大肆宣传,银行柜员机取现金时拍下视频,说这些钱是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的,动辄5000至20000元;2、石龙、寮步均发生部分从业人员(东朋图文广告),在收到商家或中介的1-2万户外广告审批巨额费用后,出现跑路事件。一些人的灰色收入行为,会给城管队伍廉政管理上带来不好的形象,必须加强思想教育规范管理。 建议: 1、规范资料要求,简化办理流程,增加办事窗口(线上政务平台、公众号、城管窗口(建议一楼设置相关窗口,不要跑办公室看办理人员脸色,资料不齐全要跑四五趟); 2、效率提升,缩短办理办结日期期限,中小型广告3个工作日办结,大型广告7工作日办结为佳; 3、设计蓝图的门槛可否另外商讨流程,落实减少商家费用的支出。 4、规范城管队伍,外包人员、合同工、城管职工人员规范执法。
答: 根据《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是指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单面面积大于等于十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招牌,是指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单面面积大于等于十平方米的招牌”;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并在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之日起十日内,将设施具体位置、设置效果图以及设施设置人相关信息等资料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备案”。其中,我市范围内申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需到属地城管部门进行审批,相关具体流程及手续建议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目前,只有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需设置人向城关部门提交设施结构蓝图,建议设置人可根据实际门店设置需求,向属地城管部门选择申请审批或备案。 为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精细化管理提供规范化依据,前期我局牵头编制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等文件,自2022年1月起全面实施,我局初步构建成“法律法规—设置规划—技术规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通过压实办事时间、减少办事材料、统一标准流程、减少“跑动次数”等措施,我局前期已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时限从二十个工作日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切实提升我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便捷性。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城管分局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优化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指引编制,切实提升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水平,进一步提高并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如发现城管队伍中的一些管理人员协作敛财,存在官商勾结的贿赂、腐败行为,建议收集相关资料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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