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秦先生: 9月6日南城发生火灾导致自己车辆受损,南城消防大队的认定书没有明确责任,对保险理赔有影响。
答: 2022年9月6日,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大新路北二街1号3栋一楼后楼梯间发生爆燃事故。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已于2022年9月6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东南消火认简字〔2022〕第005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最新修订)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消防机构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南城大队已按有关规定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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