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您好,我司是东莞一家生产型企业,平时从国外进口货物时需要使用到木质包装,请问海关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有何监管要求?
答: 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植物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申报。
(1)对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需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2)对未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3)需要实施木质包装检疫的货物,除特殊情况外,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卸离运输工具和运递及拆除、遗弃木质包装。
(4)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的,经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准予入境;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在海关监督下,货主或者其代理人需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