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花城小so: 你好!我司产品卖给客户后,因质量问题需进境维修,维修后会复运出境。我公司产品的商品编码涉及“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证,之前我公司已咨询商务部,商务部反馈,除了“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外,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他们不禁止,具体让我们咨询海关。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以“修理物品”方式进口吗?
答: 您好,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你公司如满足上述规定,则可开展进境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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