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花么么: 我是东莞寮步镇一家出口监管仓库的负责人,我们有些货要分级分类,组合包装,这些可不可以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署令第133号)及《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印发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操作规程的通知》(署加发〔2018〕1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主管海关同意,出口监管仓库可开展货物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流通性增值服务,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时需提交《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表》和简单加工流通性增值服务业务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开展流通性增值服务业务的流程、所需包装材料或设备清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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