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张大: 我是东城某小区的业委会人员,目前小区外围商铺停车是1小时内免费,6小时内3元,全天收费封顶12元。由于收费标准偏低,周边外来车辆经常长时间占用,不利商户开展经营活动。业委会计划提高停车收费,加速车辆周转,需要报市发改局审批或备案吗?
答: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省有关规定,商住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免费时限、收费标准受车位权属主体委托,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无须再报市发改部门审批或备案。网友反映小区商铺外围的停车场调整停车收费的程序问题,主要按照车位权属情况进行区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的,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是“双三分之二过半出席、双过半表决”),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后执行。非业主共有的车位,由产权人自行定价,但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按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如需调整、变更,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进行。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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