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问题: 宅基地虽为无证,也可能因为上一辈的人不重视,所以没有及时办理,现在房子不够住了,想要建房子,住建局说要有土地证才能报建,不动产的又说不能办土地证,叫我问村委,村委一问三不知搪塞了事。作为一个老百姓,该如何是好?
答: 根据我市的农房建设政策,宅基地需要取得用地手续后方可申请报建农房。为妥善理顺农房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出台了《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可根据《暂行办法》补办用地审批。补办宅基地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可拨打咨询电话:228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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