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领导,你好。我家总共有3户人,长辈,姐姐,我一家3口。共有2个宅基地,合计不超过150平方。由于其中一个宅基地楼龄40多年,楼顶是木柱和瓦片结构加上非常陈旧,满足不了住房需求,现时我们全家3户人都住在占地50平方的宅基地上,孩子逐渐长大,房子根本不够住。我们2019申请其中一个宅基地拆旧重建,村委会一直没有提交上去,2022年重新申请?被告知房子在高速公路70米内不能重建,我家2个宅基地均在高速公路70米范围内?难道是2个房子都不能重建?那么我的宅基地有何用处?而且我房子建设在前,高速公路建设在后?我的房子为什么不能重建?明明是高速公路影响了?我的房子。我家老房子真的住不了,50平方的房子也不够住,请问领导这样的情况,政府应该要怎么处理?别人的房子已经重建8层了,凭什么我们就不能重建,怎么保证户有所居?
答: 为确保村民户有所居,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对于名下只有1宗宅基地,且为无房、简易房、危房或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允许在禁建区范围内改建或重建农房,但原则上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2倍,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有关住房困难情况须经属地政府审核确认,符合住房困难的家庭可向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组织实地核查并提交镇街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