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企业员工: 作为东莞最普通的企业员工缴费代表,记得没改革之前每月只缴费20余元,当时好像全市统一标准的,改革后缴费基数提高数倍,一月个人扣款进100元,公司扣款500余员,就是说个人+公司一年缴费近7000余元(辅点治疗一年报销金额700多元),这改革是妥妥的加重企业和员工负担啊,请问这改革有征求广大企业员工和企业意见吗?
答: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全省需在国家统一框架下推动全省范围内医保制度框架、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等统一。2022年7月,我市按照国家及省规定,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其中,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基数上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基数有所变化。 对于医保待遇,是根据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整体征收情况、基金整体收入规模确定,目前设置限额符合本市整体筹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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