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ason12: 根据最新要求:针对经社卫转到医院、以及直接到辅点医院就医情形的,设置年度支付限额,标准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22年约796元人年)。
答: 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门诊共济文件出台流程,《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文件制定前期多次通过书面或座谈研讨会的形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等意见。分别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两次在我局官网及公众号挂网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本市医疗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研讨座谈会,并邀请医保领域专家对文件进行论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合理意见,经过政策风险评估后,形成终稿通过市司法局及市政府同意出台。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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