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侠: 东莞医保门诊新政策年限额800--1600元,跟深圳(目前一档标准约为6972元)、广州(约为7200元)的年限额差距甚大,让老百姓更看不起病。小病社区看不限额那没问题,那如果社区解决不了的病要去二甲三甲医院看门诊,做一两次检查就把额度用光了。这个新医保政策似乎只管小病进社区,那社保的意义何在?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有不少药和检查社区没有的,而且社区医生招聘部分镇区只要求大专学历,新医保政策倒逼群众直面这种缺医少药的社区门诊,医保局怎么看待?第二,新医保政策出台前,是否有在阳光网、东莞发布等主流媒体“广泛”征求意见?这个新政策的门诊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哪些流程、研讨?第三,对于门诊限额过低的问题,相信不少群众都有意见,请问医保局接下来是否有改进的方案措施?
答: 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1月8日乙类乙管之前,按照发热门诊特殊保障政策,十大症状患者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均享受转诊待遇,费用并未纳入限额;1月8日之后,对在任何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患者,只要使用新冠救治目录内药品,无论有否转诊,均享受80%的报销待遇,不纳入限额。因此,可以说,新冠疫情或其疑似症状对限额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小的。
四是门诊共济文件出台流程,《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文件制定前期多次通过书面或座谈研讨会的形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等意见。分别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两次在我局官网及公众号挂网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本市医疗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研讨座谈会,并邀请医保领域专家对文件进行论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合理意见,经过政策风险评估后,形成终稿通过市司法局及市政府同意出台。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