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闲云: 我是深圳医保一档,退休后住塘厦,春节期间因病住塘厦东南部医院,出院结算后发现,住院费除去起步价1000元,剩余只有85%由统筹基金支付,为什么不能按深圳的95%标准结算呢,另外起步价为何如此高?
答: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异地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或门特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特待遇等有关政策。 因此,您的相关待遇应该按深圳相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按东莞规定执行。如对待遇有疑惑的,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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