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未婚生育: 四川试点允许未婚人士进行生育登记,促进多优生优育,请问东莞未婚人士生育可以享受孕期医疗费用社保报销吗?有什么计划促进多优生优育?
答: 针对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局一直关注参保群众生育权益的保障问题,和省内其他地市一样,我市执行省生育保险政策,按照省的规定来保障参保群众的生育待遇。目前,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规定,删去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的表述,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在享受待遇方面不再另设置门槛,可以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在经办服务清单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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