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人社局:为什么退休人员的医保要比在职人员多交费用?
答: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 东府函〔2021〕237号)规定,本市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为2.8%;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医保函〔2022〕44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退休后东莞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因此,在职与退休的缴费基数及费率有所差别,因此具体缴费金额可能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