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生: 本人有青光睫状综合征,经常要看眼科门诊,但是社区卫生中心没有眼科,所以要开转诊到医院眼科。?去医院看眼科只能报销30%左右,所以给像我这样长期眼科患者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答: 关于第1个问题,根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12月1日起,东莞市实行“一人一主点一辅点”的选点规定,我市参保人均可选择1个主就医点(简称“主点”),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还可增加申请1个辅助就医点(简称“辅点”)。向您这种情况,除了选择转诊之外,也可以申请将一家具有眼科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点就医点,在辅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的,可以按规定直接使用医保报销,无须转诊。报销比例不同参保人、不同的医疗机构有所区别,具体可直接查阅《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 关于第2个问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提供基本公卫服务,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群众健康水平。故而与专科医院和大医院提供的诊疗科目、诊治能力和相关医疗设备有所差异。感谢您反馈的宝贵建议,近年我市卫健医疗系统也不断加强社卫专科诊治能力提升、定期加强医务人员招聘,接下来还将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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