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E: 夫妻两人共有两套房,其中一套是商品房(夫妻两人共有),另一套属于集资房(本人的个人名下),小孩已满18岁。请问这种情况,本人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用于再购买一套商品房。
答: 您好!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与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及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等有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使用两次,已使用两次贷款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再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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