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海纳百川厚德务实: 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你们好!?目前了解到,东莞二手房商转公的执行政策还是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银行贷款合同金额孰低的70%作为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由于过于严苛的限制条款,让我们2018年购房或者更早一些的购房者无法真正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实惠和较大支持力度,因此特向公积金中心及领导提议,2023年商转公最高贷款额政策是否可以考虑放宽标准??比如按如下规则实施: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或银行贷款金额)超过90万(备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最高为90万),则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按90万执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低于90万,则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按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作为标准.?盼复为谢!
答: 您好!目前认定商转公贷款的房屋总价的方式: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取信息互通获取的房屋交易价、原商贷借款合同显示的房屋总价、贷款申请表填写的拟抵押房屋总价三者中的低值。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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