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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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姐:
我们是一家汽车零售企业,预计今年6月可以达到纳统的要求,请问市商务局有没有相关奖励措施呢?
答: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新增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行业企业、个体户,给予奖励。针对新入库企业,最高给予4万元的奖励;如果是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实现月度纳统,再额外奖励最高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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