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叶耀和: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南城体育路一个有二十年楼令的老旧小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饮用二次供水,水质很差黄色,有铁锈。我们急切希望改造为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直接供水。据了解政府也有这方面的扶持计划,但我们做起来很难,手续繁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筛简化手续,让我们早日饮上干净水。谢谢!
答: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1 号)《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0 号)等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二次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存在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施老化等情况,必须进行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针对市民小区的情况,建议由产权人完成改造并经供水公司验收合格后,再申请移交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管理,大致工作流程如下: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后交供水公司审查,待供水公司审查通过后产权人组织有资质施工单位实施改造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供水公司会同步进行质量监管;项目完工后,供水公司将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及通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可到供水公司办理移交管理维护手续,并向供水公司申请建立供用水关系,由供水公司负责抄表到户。因此如市民所在小区需要抄表到户,可按上述流程办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