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阳光: 您好,我是中堂镇的户籍居民。为了改善家人居住环境,但由于缺少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申请报建。现在想咨询针对我家这种情况,如何可以将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下来,或者我家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这一块地是20几年前年我家向村委会买下的,有村委会盖章的收据和土地证书查验与地籍调查收件单(有中堂镇国土资源分局盖章的),村委会也承认这一块地是我们家的。后来由于年久失修变成危险,村委会安排施工队进行拆除,目前只剩下一米多的原貌旧址的,当时工作程序也没有这么完善,拆处房子后没有出具拆除通知书等资料,我们家当时没有能力盖起来。去年“阳光问政”建议我们等待《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执行申办产权证,但多次咨询都反馈由于没有完整的建筑物,不适用该政策。当时这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我们家正在居住的房子证书同一批申请的,但仅收到一份集体土地使用证。当时多次咨询过村委会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土地证,村委会都回复说还没有收到证发不了,就持续拖到现在了。目前我家7口人共同居住在一间面积是48平方米的两层自建房,已居住约30年了,修葺后依旧解决不了房子潮湿、墙面表层脱落、渗水等问题,同时我们家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市人均面积。针对我家这种情况,迫切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指向性明确的回复,回复能够解答到我家这块宅基地的情况,通过什么具体方法或者政策才能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报建资格,谢谢。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号)相关规定,建议市民先向镇街属地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申请,待取得用地审批文件后再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另宅基地报建业务建议咨询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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