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先生: 大岭山西政路87-120号,商户用杂物霸占门前停车位。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大岭山城管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5月22日下午,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西正路87-120号部分商铺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注水瓶子等各种杂物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启动“小微执法”进行快速查处,并对相关店铺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和教育,要求其搬离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杂物并督促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5月23日上午,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复查,未发现周边商铺有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同时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已致电市民,向其说明大岭山分局对该路段占用停车位的处置情况,市民对大岭山分局的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接下来,大岭山分局将继续采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沿街商铺积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各责任区域内良好停车秩序。二是采用“定人、定岗”的方式对该路段进行规范管理,发现利用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立行立改,确保整治效果。三是持续推进“小微执法”, 对于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公共停车位妨碍他人停车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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