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紫米: 万江北大资源御湾业主私自占用公共绿化,物业不处理,综合执法也不处理,给业主造成困扰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2023年5月22日15时08分,万江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联同属地新城社区工作人员到万江街道北大资源御湾44栋102号调查。经查,发现该业主用植物围蔽前院,围蔽位置涉嫌占用小区公共地方,现场未发现其他建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的部位是属于业主共同共有的物业,属于业主各自产权证中公共分摊的部分,因其行为不影响小区规划的容积率和外立面,不属于规划方面的违法行为。结合现场情况,万江分局执法人员已落实属地新城社区及物业管理处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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