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清: 吴局长,您好!本人作为一名旁观者,了解到村委会好多工作问题不符合实际,影响工作进度和效率,请吴局长关怀下,做好制度建设,不要总是说不可以。据所知,镇农资办是不同意村委会财务进行网上转账付款的,咨询镇农资办原因,说是市上级不同意,说转账不安全,请问不安全的地方什哪里?网上转账的坏处又在哪里?如果是怕财务人员不可靠,将钱转走,哪索性不录用。难道银行柜面转账就不会将钱转走吗?国企、央企、市属企业、镇属企业、医院等可以操作,为何一个小小的村委会就不可以?真的难于理解。关键还是制度问题,有没有将权力关在笼里,有没有三级核对和审批的流程,公章印章是否分开管理。若做到,任何形式的操作都是安全的,若不是,就是空谈。据了解,目前东莞市辖区内的村委会付款转账都没有三级核对和审批的动作,基本上都是一个人操作完成,镇农资办下派的会计成了摆设,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其实网上转账好处还是好多的,一、免转账手续费。二、不用在银行排队等待。三、不浪费工作人员时间。您在高位,不可能难理解到一个出纳岗对应多家银行,10多个账户,每月六七佰份凭证,每天连饮水的时间都忘记了的苦处,请多下基层调研下,允许网上转账的业务。谢谢!
答: 您好,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不得设立电子银行转账功能”。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出于对农村集体资金安全的考虑。新的实施办法修订时,我局曾专门就村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电子转账功能征求各镇街农资部门意见,七成镇街不主张开设,主要担心各村出纳素质参差不齐,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网上转账过于便捷,如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容易造成集体损失。
另外,我市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的线下转账支付程序规范严谨,要求经多人审核,付款相关的公章印章分人保管等。您说的委派会计形同虚设问题应该是个别村未严格执行制度导致,不是普遍现象。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行租金银行网上代扣功能,一定程度减轻了出纳工作量。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提升农资“两个平台”功能,在做好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继续减轻农村财务人员工作负担。您提的这个宝贵建议我局也将进一步研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