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云上之河: 东莞自然江、湖、河是否可以娱乐性钓鱼,有没有哪些水域是禁钓区域?能否使用具有6个钩尖的拟饵进行钓鱼?有没有其它禁用的渔具?有时晚上会见有人在东江边违法放网电鱼,是否有人跟进处理?
答: 您好,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珠江流域禁渔期,我市禁渔区:流经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河网。在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凡违反者,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为南海伏季休渔期,休渔海域范围: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在伏季休渔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禁止作业生产(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凡违反者,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在珠江流域禁渔期、南海伏季休渔期,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娱乐性游钓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目前我省对娱乐性游钓没有相关规定普通鱼竿休闲娱乐性垂钓行为不纳入执法范围。一般市民可以使用普通鱼竿在东江边进行钓鱼,但市民必须遵守水源保护区及江河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为前提。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市民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请联系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769-85716862)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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