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热心市民: 公安部门审批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问题咨询:东莞市体育中心足球场4-6月份承办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东莞队主场赛事,但迟迟不开放社会球迷售票。经了解为体育中心场地未获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入场人数不能大于1000人。此事引发球迷关于球队”有家不能归”的舆论关注,为回应市民关切,恳请公安机关介绍具体是因为哪些环节不达标导致体育中心未能达到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要求,谢谢!
答: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 号)以及《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办法” )有关规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类活动,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另外,对于在我市申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活动承办方及活动举办地场所管理者需确保活动场地符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相关条件,但受限于自身硬件设施或其他原因,目前东莞市体育中心足球场暂为无法提供场所硬件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且截至目前,我局及属地公安分局均暂未收到相关法人或社会组织申请举办“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东莞队主场赛事”的安全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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