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热心人: 按规定,非莞籍人员来莞就业需要办理居住证,但是办理居住证必须要半年社保,连单位提供就职、居住证明,都没有办法办理到居住证,请问,这项规定是否自相矛盾??这半年,需要考证或办理其它相关需要提供居住证的事宜的人员,因为这项规定,导致多少人无法就近办理,给新莞人带来了非常多的不便。?公安局及其它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居住证办理的目的和市民的需要,减少一些办证障碍!
答: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为便利居住证办理,群众符合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认定以下7种情形之一的,即可办理:社保满半年、拥有房产满半年,住宿旅业满半年,连续就读满半年、居住登记满半年、申领“粤居码”满半年、“莞e申报”满半年。如市民暂时不符合条件,须等到条件满足方可办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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