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我有个案件被国民公司仲裁了,完全没有收到仲裁的材料,也没通知开庭但最近被法院执行了,怀疑这个东莞仲裁委员会联合这个高利贷公司私自仲裁了我,司法局管不管?
答: 您好,东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3月由东莞市人民政府组建,经广东省司法厅登记成立,属于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市司法局负责在工作上指导联系东莞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我局可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东莞仲裁委员会跟进处理。但是,由于您所留的联系电话有误,我局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