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为什么八小时工作制出台那么久?一直落实不了,私企落实不了,部门落实不了,加班费也压榨,请问八小时工作制的意义何在?
答: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我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如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社部门进行反映,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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