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为人民服务: 2023年7月26日,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了《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产业工人入户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公〔2023〕446号),该文件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中的第六条-企业自评人才入户高度雷同,“优秀产业工人”不是“人才”吗?为什么不是修订原政策,或者是由人社部门发布,而由公安部门发布新政呢?两个政策同时符合的情况下,企业优先选用哪份政策申请入户?
答: 为贯彻落实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2023〕1号)精神,我市公安部门牵头制定了《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产业工人入户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公〔2023〕446号), 鼓励和支持更多工人扎根东莞发展,大力提升广大产业工人身份上的归属感。我市现行人才入户政策的申办条件主要围绕申请人的学历、技能和职称等因素,而优秀产业工人入户政策主要针对申请人所在企业技术水平、研发水平、纳税额、经济贡献和特殊贡献等条件,对申请人社保年限、年龄要求相对较低。《办法》的出台实施,能很好地补全现行政策的不足,打破现行政策的局限性,为不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两个5年入户)和人才入户政策的优秀产业工人提供入户途径。两个政策同时符合的情况下,企业可自主选择入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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