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曾小姐: 自己是一名老师,想了解一下对未成年人电子烟监管的措施。
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19年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风险、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2021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包括电子烟);2022年出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再次强调了这项禁令,明确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禁止在国内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对电子烟的包装作了相关要求,致力于降低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诱导性。 为了落实上述规定,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个是依法监管。在许可方面依法设定零售点,学校周边申请办证的一律不予受理。去年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今年,我局多次开展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检查是否有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否履行了年龄核实义务,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识,切实把电子烟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线下以中小学为重点,通过校园授课、粘贴海报等形式,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让学生认识到吸烟(包含电子烟)的危害,纠正和制止学生因好奇心可能产生的吸烟行为,筑牢“拒绝第一支烟”的意识。线上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主题为“无烟无虑 护航成长”普法宣传进电台直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侵害,呼吁社会各方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作的《东烟守护计划》微视频已被市教育局收录,成为中小学生开学必看教育视频之一;还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为主题录制了微视频《守护》,获得诸多关注与好评。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