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er: 强烈要求东莞取消小孩上户口以母亲上环为前置条件,广州深圳都已取消这一做法,肯定有其他管理手段可以替代,再者说每一个公民都会自己负责,违反计划生育的结果谁都知道啊!强烈建议取消上环!!
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经过医学实践证明,上环无论对妇女的身心健康还是对夫妻的生产、生活都是有好处的,也是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所应尽的义务。根据省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户籍管理部门有责任协助督促当事人尽早落实上环措施,请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国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