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业主把消防门?改成自家防盗门??占用了消费通道??合法吗?不合法?就就管管?
答: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请业主及时向物业反映。如有严重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请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反馈,消防部门也会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对严重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