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 本人想购买一个商铺,因为现在市场大体环境不好,业主想出售,但是本人去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厚街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购买商铺税费的问题,两个地方的税务部门一致回复,要现场办理的时候,录入系统才能知道税费多少钱?本人想问两个问题:一难道没有公式计算的吗?如果到了现场办理的地步,我们又不知道交税多少钱,那我怎么知道我买的商铺的价钱是否合理?大家现场办理的时候,才知道这么多税费,那时候想退铺就不可能了; 二能否提供更便民的措施,让买卖双方可以知道究竟税费是多少,这样才能更方便交易,更能活跃房地产市场,如果像税务部门回得大概4万到12万不等,那这个变数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希望税务部门能给予帮助,能够解决本人的也是大众所提出的这个问题,谢谢!
答: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 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 号)、《关于启用东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公告》(东府[2012]40 号)等有关规定,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东莞市范围内正式启用东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税务部门征收机关通过比对纳税人存量房交易自行申报的交易价格与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结果,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的各项税费。
为避免系统评估价格外泄,税务受理人员在未正式受理纳税人存量房交易业务,未能将详细存量房交易信息输入征管系统前,无法知晓评估价格,未能准确计算相应税费,所以无法在正式受理前告知纳税人准确的税费金额。税务机关在正式受理存量房交易业务并完成税费计算后,需将税费计算结果返回纳税人进行确认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