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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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你好,我公司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听说排污权费用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请问我要怎么办理?
答:
您好,排污权出让收入自2021年1月1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方便缴费人办理业务,东莞市税务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非税缴费一站办”。您在生态环境部门办理业务申请后,由生态环境部门为您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随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线上渠道点击确认申报,然后查询缴费,并开具缴费凭证,实现“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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