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 您好,请问下《东莞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中所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的啊?是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吗?
答: 您好!根据《〈东莞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经评定的东莞市金融人才给予的补助资金分两笔发放,首笔拨付行业专项津贴,三年后仍在东莞工作且三年内曾被任职单位考核评为优秀或先进的,可领取贡献激励资金。此外,除人才培养提升项目经费资助外,金融人才奖励补助、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补贴、柔性人才奖励奖补资金将会拨付至获奖补资金人员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再拨付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