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吴: 请问贵市局某分局的工作人员敷衍工作,玩忽职守应当如何处理? 反映内容:小区业主们多人多次投诉反馈,向松山湖城管分局反映同一烧烤店大气污染、油烟扰民,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12345政务热线工单号: 1、尾数“208801”回复“责令要求排风扇设备挪到后面”,请问油烟污染在无任何净化处理情况下,挪动排污源对大气污染整治有多大作用? 2、尾数“560501”回复“责令该店开启油烟净化设备,联合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检测。”,请问至今3个多月,检测进度如何,检测数据如何,检测报告如何? 另还回复“该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及使用并无问题”,请问,安装和使用并无问题,就代表油烟排污达标?凭哪位城管工作人员的鼻子确认“达标”,还是应该用检测数据各附近小区居民受害程度更有说服力? 3、尾数“755001”回复“不定期检查净化器使用状态……,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问题,立即依法跟进处理”。请问我们业主反映是大气污染、油烟扰民问题,而不是噪音扰民,错用回复“模板”了,敷衍了事。另外,该局无24小时值班电话,均由12345非紧急政务热线进行受理投诉情况,请问如何立即依法处理? 4、该店的霓虹灯招牌多次占道经营,并屡犯不改。微信小程序“一键找城管”反馈5次,问题编号“20231210001772、20231229002037、20240118000287”3次均已一模一样的实地处理图片进行回复,无每次受理投诉每次实地对该店进行整改处罚。请问该烧烤店的多次工单的经办人对该店该物业、二手房东“关系户”的“特别照顾”,导致该店油烟大气污染、油烟扰民、排污不达标等问题多次反映而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任其进行排污。 大部分小区业主在小区、车库、阳台等区域人耳鼻口嗅都如此难忍,请问贵局的“排污无问题”, “加强巡查”是如何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需符合排放标准,否则罚款、停业整治。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沁园路9号1栋3单元107室寄莲公寓一楼(小星河洗车店旁) 店名:新疆兄弟烧烤店(牌照名:松山湖阿刚餐饮店) 请市局刘局长严正执法:1、该店的涉及的油烟排污不达标、大气污染和油烟扰民等违法行为,对其但不限于物业、二手房东连带责任进行罚款、停业整治。2、该店的投诉工单相关经办人如发现玩忽职守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3、及时公示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热线(能接通),在及时发现各类排污、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能第一时间处理,而不是用非紧急热线来受理工单,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抓现行而错过最佳处理时间。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油烟扰民问题的投诉一事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我局松山湖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跟进处理。对于新疆兄弟烧烤店(牌照名:松山湖阿刚餐饮店)油烟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店铺油烟过滤器在营业时间一直处于开启状态,松山湖分局工作人员向烧烤店负责人解释油烟污染的危害性及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营业期间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物业加强监管,并对油烟管道进行检查,存在堵塞问题应立即疏通、整改。松山湖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也将不定期检查烧烤店净化器的使用状态。 下来,松山湖城管分局将安排巡查人员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和密度,一旦发现有油烟扰民问题,立即依法跟进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