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俊杰 : 去年12月开始东莞社保费开始由税务局征收,但东城分局和市人社局一直作为,对企业之前存在应参未参职工养老保险的违法行为,人社部门一律不理睬诉求,而且不依照社保法和粤人社规〔2023〕18号,一直不给税务全责征收,给社保基金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性,而且医保和养老一直分开不给补缴极大侵害来参保人的权益和利益,企业可以肆无忌惮的不交社保,侵害劳动者利益。
答: 经联系群众,该群众非当事人,无法核实具体情况从而协助处理,针对网民反映存在应参保未参保情况,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根据粤人社发[189]号文《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您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将依法处理。如还有疑问可以致电0769-12345。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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