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具体流程及步骤。是否一定要买东莞这边的社保才可以申报。
答: 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案件调查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文书,并送达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
二、未在东莞市参加工伤保险也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东莞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情形,符合受理情形就进入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程序,不符合受理情形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文书并送达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