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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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S:
投诉张**和李**以COS软件在东莞行骗,已经欺骗了好几家东莞大企业,如东彩、东越等,已经被东莞软件强制执行,税务已经吊销,但是现在人去广州,他们东莞的公司一直没有注销,税务也限制不能开税票了,但是东莞市场监管局一直没有将其处罚和注销。请问领导什么时候才将这样的违法企业完全注销和处罚?
答: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出现解散的事由,应当由公司组织清算和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未提出申请的,目前暂无登记机关主动注销公司的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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