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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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先生:
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实缴必须要一次性缴足吗,是否可以分批次缴纳?
答: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其实这个实缴还是认缴制,只不过给定了一个期限。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清即可,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批次缴纳,只要在这个期限内认缴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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